【日本最高法院再度裁定「不認同夫妻別姓」的法規是合憲的】標題可能有一點繞口令,簡單講現在日本的法律規定「夫妻必須要同姓」也就等於「不允許夫妻姓氏不同」在日本結婚後一定有一方得改姓,而以日本的習慣自然都是女性改姓,比例超過9成於是民間提起訴訟認為這條法規違憲6年前最高法院做出「合憲」的判決今天也一樣裁定「不允許夫妻姓氏不同」是「合憲」的這讓許多想結婚後保有自己姓氏的女性失望不過最高法院也提到,是否要另外立法認同夫妻別姓應交由國會判斷,所以爭取夫妻別姓的路還沒被完全斬斷 Tags: 21 comments 352 likes 31 shares Share this: Nao老師・鬧日語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關於學習諮詢與課程規劃,歡迎傳訊息聯絡 或聯絡信箱:[email protected] 40895 followers 38053 likes View all pos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