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arch

【日本最高法院再度裁定「不認同夫妻別姓」的法規是合憲的】

標題可能有一點繞口令...

  • Share this:

【日本最高法院再度裁定「不認同夫妻別姓」的法規是合憲的】

標題可能有一點繞口令,

簡單講現在日本的法律規定「夫妻必須要同姓」

也就等於「不允許夫妻姓氏不同」

在日本結婚後一定有一方得改姓,

而以日本的習慣自然都是女性改姓,比例超過9成

於是民間提起訴訟認為這條法規違憲

6年前最高法院做出「合憲」的判決

今天也一樣裁定「不允許夫妻姓氏不同」是「合憲」的

這讓許多想結婚後保有自己姓氏的女性失望

不過最高法院也提到,是否要另外立法認同夫妻別姓

應交由國會判斷,所以爭取夫妻別姓的路還沒被完全斬斷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關於學習諮詢與課程規劃,歡迎傳訊息聯絡 或聯絡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View all posts